8月征期日历(附北京市残保金重要提醒)

时间:2018-07-30 17:03
省级、市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已结束,马上又要迎来8月份的申报期,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按时申报,避免逾期。8月征期日历及时送上!

8月1日—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水资源税除外)、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8月3日—8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8月1日—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月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彩票公益金代收、彩票业务费代收。

在这里还有一个重要提醒:北京市残保金申报将于8月1日正式开始!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2017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审核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9月15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审核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
 
在征缴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于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款项所属期为2017年1日1日到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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